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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昭通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昭通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昭金复〔2024〕2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本篇引用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社《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2023年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请示》(镇农信联〔2024〕14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社注册资本由234,323,505.00元变更为243,695,940.00元。

二、 请你社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你社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我分局。

此复。

昭通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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