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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公示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1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以及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近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前12个城市进入2024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范围,名单如下(按照行政区划排序):大连和沈阳;上海和苏州-无锡-南通;南昌-九江;青岛;深圳和珠海、赣州;南宁;海口和三亚(注:以“-”连接的为《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组合型枢纽,视为一个城市予以支持)。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8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010-65293103、财政部经济建设司010-61965051;

传    真:010-65293473。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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