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事宜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1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复〔2024〕51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江西裕民银行:
《关于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东资格核准的请示》(裕银报〔2024〕22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6亿股股份。受让后,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行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0%。
二、 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 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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