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飞行程序航图样式调整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1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运输(通用)机场,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校验中心,各地区空管局:
飞行程序航图承载着大量关键信息,是飞行员操作和管制员指挥的主要依据,对民航飞行运行安全至关重要。按照中国民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安全裕度,降低找错图、看错图、飞错程序的风险,民航局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新版进离场图、进近图样式,并分步开展对全国各运输机场的航图样式调整工作,具体如下:
一、 飞行程序航图改版有关情况
(一)改版依据和原则
本次改版依据中国民航《航空器运行目视和仪表飞行程序设计规范》《民用航空图编绘规范》,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4《航图》、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附件15《航空情报服务》等文件,参考国际相关航图编绘规范,以保障飞行运行安全、符合规章规范、满足用户使用需求为原则。
(二)改版图种
标准仪表离场图、标准仪表进场图和仪表进近图。
(三)改版内容
1.参考国际主流航图样式,结合国内航空人员用图习惯与需求,调整上述三种航图版式布局。
2.根据机场物理跑道数量、进离场程序复杂程度、进场程序起始点与离场程序终止点、跑道运行方向、进离场分流等情况,对标准仪表进场图与标准仪表离场图进行分幅制图。
3.本次改版主要涉及以下要素:航图分幅、分幅对照表、航迹简述、高度数据标注、距离数据标注、速度数据标注、图廓内数据栏、图廓外数据栏、进近简令数据栏、平面图标注、下降率对照表、图形化复飞航迹描述、运行最低标准栏、字体字号等。新版飞行程序航图样式说明和新版飞行程序航图样图参见附件1和附件2。
4.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1的基本原则,考虑航电设备限制,并结合我国实际飞行运行需求,修订进离场程序代号,具体规则另文公布。
(四)改版工作考虑
为避免同一机场航图样式不一致影响飞行运行安全,新版航图公布工作拟以机场为单位统一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现有机场调整任一飞行程序时,需按照新版航图样式提交全部标准仪表离场图、标准仪表进场图和仪表进近图的情报原始资料。
2.新(改/扩)建机场直接按照新版航图样式提交情报原始资料。
3.对于长期未调整飞行程序的机场,在大部分机场航图改版工作完成后,由相关地区管理局统一组织提交原始资料、公布新版航图事宜。
4.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航图样式按此通知执行,高/高度标注办法另行通知。
二、 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区管理局自2024年12月1日起,按新版航图样式批复飞行程序航图。
(二)请各运输机场自2024年12月5日起,按新版航图样式提交航空情报原始资料。
(三)请空管局情报中心自2025年第3期修订(生效时间2025年3月20日)起,按新版飞行程序航图样式发布航空情报资料。
(四)请各地区管理局统筹安排辖区内飞行程序航图样式调整工作。
民航局飞标司 空管办 空管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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