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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117号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1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11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2024年第五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称第五期国债)和2024年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称第六期国债)

将于近期发行。根据国债发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第五期国债和第六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五期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18%,最大发行额120亿元;第六期国债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3%,最大发行额120亿元。

二、 第五期国债和第六期国债发行期为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

三、 投资者购买第五期国债和第六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发行期最后一天(即8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四、 投资者提前兑取第五期国债和第六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0.65%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1.67%计息;第六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2.12%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2.23%计息。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3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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