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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批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第2版)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0-2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发〔2024〕15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第2版)的请示》(辽红核〔2022〕25号)、《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第2版,报批版)的函》(辽红核函〔2024〕8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第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在役检查大纲,确保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6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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