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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0-1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年01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2018年1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和《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实施细则》(中汇交发〔2018〕1号),并据此进行每年度的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活动。

为促进市场价格发现,规范外汇市场发展,交易中心在总结经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评优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经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现发布《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和《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1、2),即日起实行。原《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和《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实施细则》(中汇交发〔2018〕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1年1月4日

附件.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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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实施细则

中汇交发〔2021〕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和表彰银行间外汇市场优秀会员与个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交易中心根据本细则对市场会员及个人进行考核评分及奖项评选。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评选年度内所评奖项进行调整。

第三条 根据会员交易规范性与市场投诉情况,交易中心可调整会员及个人年度评优资格。被认定为市场影响极其恶劣的会员及个人或被多家会员频繁投诉且经交易中心查实的会员及个人将列入评优黑名单,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四条 人民币对外汇市场奖项包括做市商奖项、尝试做市机构奖项及普通会员奖项,技术类、交易后及数据信息服务奖项,个人奖项等。

第五条 做市商奖项、尝试做市机构奖项及普通会员奖项分别设综合奖与单项奖。

(一)综合奖根据会员市场交易、自律规范、新业务参与、市场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选。

(二)单项奖根据会员市场交易、自律规范、新业务参与、市场建设等某方面表现评选。

(三)综合奖与单项奖可根据产品及交易模式设置细分奖项,具体奖项设定按市场情况调整。其中,产品包括即期、远掉、货币掉期和期权奖,交易模式包括询价、撮合和竞价。

第三章 评分规则

第六条 奖项客观评分指会员考核指标得分或该会员某奖项下细分奖项加权平均分。

第七条 考核指标包括询价、撮合及竞价考核指标,分别适用于会员询价、撮合及竞价交易。其中,询价包括双边询价(简称RFQ)和带量报价点击成交(简称ESP)的考核。

第八条 询价考核指标包括报价质量指标、交易表现指标和异常交易指标。

(一) 报价质量指标

1.报价积极性。报价积极性考核评选对象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的询价交易中持续报价的期限品种数占该产品、该货币对期限品种总数的比率(单边报价及双边报价均纳入指标计算;同等情况下,评选对象双边报价的指标值为单边报价的2倍)。

2.最优报价比率。最优报价比率考核评选对象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指定期限的询价RFQ交易中最优报价次数占市场最优报价次数的比率。即期产品最优报价比率指标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进行调整。

3.有效双边点差。有效双边点差考核评选对象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指定期限的询价交易中持续进行有效双边报价的买卖点差。即期产品有效双边点差指标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进行调整。

4.报价有效性。报价有效性考核评选对象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指定期限的询价交易中收到交易请求后的回价与该笔交易发起时评选对象公开报价的差值(回价优于报价时,报价有效性取零)。

(二)交易表现指标

1.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收到有效交易请求(在一对多询价中无成交的交易请求视为无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考核评选对象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指定期限的询价交易中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占对应市场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的比率。

2.询价成交率。询价成交率考核做市机构(含做市商与尝试做市机构)或普通会员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指定期限的询价交易中交易成交笔数占其收到或发起的有效交易请求次数的比率。

3.交易量占比。交易量市场占比考核评选对象扣除倒量交易后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指定期限的询价交易中交易量占对应市场所有机构交易总量的比率。即期产品交易量占比指标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进行调整,远掉及货币掉期产品交易量占比指标根据品种期限调整,期权产品交易量占比指标根据品种期限及Delta进行调整。

4.交易集中度。交易集中度考核评选对象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指定期限的询价交易中名义交易量在其所有对手方之间的分布情况。

(三) 异常交易指标

1.交易规范性。询价交易规范性考核交易拒绝、手工应急交易、异常做市行为等。每月得分为负或零的会员不进入会员和个人评优范围。评选对象规范性得分为该会员评选内月度规范性得分的平均分,交易规范性考核以下内容:

(1)手工应急交易。向场务提交申请手工进行应急交易(含交易撤单)的,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责任方。会员系统原因,每发生一次,责任方扣除0.5分,如交易双方均有责任,双方分别扣0.25分。错价、超时、起息日错误、期权未行权等操作失误情况,每发生一次,责任方扣除0.3分,如交易双方均有责任,双方分别扣0.15分。超过授信额度应急交易,每发生一次,责任方扣除0.2分,如交易双方都有责任,双方分别扣0.1分。

(2)异常做市行为。异常做市行为包括发生未确认交易(如unconfirmed 交易)、异常报价(严重偏离市场或价格倒挂)、API自动报价引擎出现错误对交易系统造成影响等情况。每发生一次,当事方扣除0.5分。

(3)其他违反交易规则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行为,包括不当使用交易拒绝与二次确认等。会员向交易中心反馈投诉不合规交易行为,且交易中心核实确认后,将对责任方酌情扣分。

(4)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交易行为。交易中心将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被监管机构点名警告批评或由交易中心监测并认定为异常交易等的当事方酌情扣分,且从考核范围中剔除对应报价或交易。行为影响极为恶劣的会员记入当评优黑名单。

第九条 撮合考核指标包括订单质量指标、交易表现指标和异常交易指标。

(一) 订单质量指标

1.订单提交积极性。订单提交积极性考核评选对象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的撮合交易中持续提交订单的期限品种数占该产品、该货币对期限品种总数的比率(单边订单及双边订单均纳入指标计算;以对应市场期限品种总数乘以2为分母,同等情况下,评选对象双边订单指标值为单边订单指标值的2倍)。

2.有效双边点差。有效双边点差考核评选对象在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指定期限的撮合交易中持续提交有效双边买卖订单的最优点差。有效双边点差指标根据期限及市场流动性情况进行调整。

3.最优订单比率。最优订单比率考核评选对象在指定产品、指定货币对、指定期限的撮合交易中最优订单量占市场最优订单量的比率。订单提交积极性指标可根据不同产品市场流动性情况进行调整。最优订单比率指标根据期限及市场流动性情况进行调整。

(二)交易表现指标

1.交易量占比。交易量占比指标参照询价考核指标。

2.交易集中度。交易集中度定义参照询价考核指标。

3.日均有效授信对手方数量。日均有效授信对手方数量是指考核期内评选对象平均每日有效双边授信对手方数量。有效双边授信是指双方有授信额度且双方授信额度可成交额超过指定金额或已成交额加双方授信余额超过指定金额。

(三)异常交易指标

交易规范性。撮合交易规范性考核手工应急交易、异常做市行为等,评分规则参照询价模式。

第十条 竞价考核指标包括报价质量指标、交易表现指标和异常交易指标。

(一)报价质量指标

有效双边点差。有效双边点差定义参照询价考核指标。

(二)交易表现指标

交易量占比。交易量占比定义参照询价考核指标。

(三) 异常交易指标

交易规范性。竞价交易规范性考核手工应急交易、异常做市行为等,评分规则参照询价模式。

第十一条 考核指标计算及评分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指标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调整的具体规则:交易中心根据市场报价/订单的买卖双边点差与订单量数据计算每日内分时段的市场流动性指标。对于流动性异常时段,该时段指标为之前时段市场流动性指标的平均值,以市场流动性指标为权重,计算各对应时段指标的加权平均值。市场流动性指标在流动性紧张时,市场流动性指标更高,对应时段的考核指标权重更大,以此鼓励会员提供市场流动性,补偿会员在流动性较差时的承担交易与做市风险。市场流动性指标以日间收盘时点为界,区分日盘与夜盘,其中夜盘的市场流动性指标按固定比率进行折算(夜盘流动性指标计算规则与日盘一致,由于夜盘平均点差较大,为保持流动性权重相对平稳,对夜盘流动性指标进行折算,折算比率初始值参考日盘与夜盘流动性指标平均值比例,设置为12.5%。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该比率,一般于年初对会员公布)。

(二)除报价(订单提交)积极性外,指定产品、指定交易模式、指定货币对的报价(订单)质量指标值为该产品、交易模式和货币对下各期限品种的对应指标的平均值。

(三)除日均有效授信对手方数量外,指定产品、指定交易模式、指定货币对的交易表现指标值为该产品、交易模式和货币对下各期限品种对应指标以对应市场交易量和期限天数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值,其中期限权重为,其中N为期限天数,此外期权客观指标另外考虑以Delta为权重加权。

(四)指定产品、指定交易模式的指标值为该产品和交易模式下考核范围内各货币对对应指标值以各货币对市场交易量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值。

(五)指标得分规则。除交易集中度指标外,指标数值越大越优,则做市机构的得分为:指标满分×该做市机构指标值/该项指标最优做市机构指标值。交易集中度指标数值越小越优,则做市机构的得分为:指标满分×[1-(该做市机构指标值-该项指标最优做市机构指标值)/该项指标最差做市机构指标值]。

(六)指标得分汇总规则。指定产品奖项得分为其下各交易模式奖项得分以对应市场交易量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分。最佳综合做市机构奖得分或指定交易模式奖项得分为其下各产品奖项得分以各产品交易量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分。

第十二条 人民币对外汇奖项综合评分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评分、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局)评分、交易中心评分与市场会员评分等。

(一)人民银行评分。人民银行对会员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信息报送情况,遵守外汇市场交易规则情况,履行中间价报价义务情况,积极认真参加人民银行业务讨论及会议情况,及时主动反馈市场信息和监管信息情况,遵守外汇管理条例等其它法规情况等。

(二)外汇管理局评分。外汇管理局对会员综合评分内容包括:头寸报表报送及时性、准确性情况,遵守外汇管理局头寸管理规定情况,遵守交易汇价管理规定情况,信息反馈和交流情况,积极认真参加外汇管理局新产品新业务讨论及会议情况,及时主动反馈市场信息和监管信息情况,遵守外汇管理条例等其它法规情况等。

(三)交易中心评分。交易中心对会员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会员新业务、新产品的建设及参与,交易系统建设、系统测试及支持,市场研究及建议,交易规范性、投诉处理、遵守交易规则及相关管理办法,按时向交易中心缴纳各项费用等情况,交易中心对会员评分同时参考自律机制的评估意见。

(四)市场会员评分。市场会员评分由人民币对外汇市场全体会员对交易中心指定范围内的会员进行评分。市场评分选票根据会员终端数确定,在每张评分选票上,会员可对指定范围机构表现打分。评分内容包括市场综合影响力,做市/交易能力,交易态度与效率,自律及行为规范,新业务及新产品参与等。每张评分选票上的机构总分和不得相同,否则选票视为无效。被评机构最终市场会员评分为全部评分选票所获得分之和,或根据所评奖项同比例调整。

第四章 做市商奖项评选

第一节 做市商综合奖

第十三条 最佳做市商奖。根据即期优秀做市商、远掉优秀做市商、货币掉期优秀做市商与期权优秀做市商奖项得分按各产品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最佳做市商奖,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部分产品权重,权重设定一般于年初对会员公布,下同。

第十四条 即期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询价优秀做市商、即期撮合优秀做市商与即期竞价优秀做市商三项奖项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即期优秀做市商奖。获得该奖项的机构不重复评选该奖项下细分模式奖项。

第十五条 远掉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远掉询价优秀做市商与远掉撮合优秀做市商奖项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远掉优秀做市商奖。获得该奖项的机构不重复评选该奖项下细分模式奖项。

第十六条 货币掉期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货币掉期得分评选货币掉期优秀做市商奖。

(一)货币掉期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报价积极性(5分)、最优报价比率 (7分)、报价有效性(15分)、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5分)、交易点击成交率(5分)、交易量市场占比(20分)、交易集中度(8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货币掉期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外汇管理局评分(10分),交易中心评分(10分)与市场会员评分(5分)。

第十七条 期权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期权得分评选期权优秀做市商奖。

(一)期权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报价积极性(15分)、报价有效性(5分)、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10分)、询价成交率(10分)、交易量市场占比(20分)、交易集中度(5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期权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外汇管理局评分(10分),交易中心评分(10分)与市场会员评分(5分)。

第十八条 询价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询价优秀做市商、远掉询价优秀做市商、货币掉期优秀做市商和期权优秀做市商奖项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询价优秀做市商奖。获得该奖项的机构不重复评选该奖项下细分产品奖项。

第十九条 撮合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撮合优秀做市商和远掉撮合优秀做市商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撮合优秀做市商奖。获得该奖项的机构不重复评选该奖项下细分产品奖项。

第二十条 即期询价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询价得分评选即期询价优秀做市商奖。

(一)即期询价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报价积极性(5分)、最优报价比率 (7分)、报价有效性(15分)、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5分)、询价成交率(5分)、交易量市场占比(20分)、交易集中度(8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即期询价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外汇管理局评分(10分),交易中心评分(10分)与市场会员评分(5分)。

第二十一条 即期撮合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撮合得分评选即期撮合优秀做市商奖。

(一)即期撮合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订单提交积极性(8分)、最优订单比率(15分)、有效双边点差(8分)、交易量占比(25分)、交易集中度(4分)、日均有效授信对手方数量(5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即期撮合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外汇局评分(10分),交易中心评分(10分)与市场会员评分(5分)。

第二十二条 即期竞价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竞价得分评选即期竞价优秀做市商奖。

(一)即期竞价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有效双边点差(25分)、交易量占比(40分)和规范性(10分)。

(二) 即期竞价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外汇管理局评分(10分),交易中心评分(10分)与市场会员评分(5分)。

第二十三条 远掉询价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远掉询价得分评选远掉询价优秀做市商奖。

(一)远掉询价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报价积极性(5分)、最优报价比率 (7分)、报价有效性(15分)、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5分)、交易点击成交率(5分)、交易量市场占比(20分)、交易集中度(8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远掉询价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外汇管理局评分(10分),交易中心评分(10分)与市场会员评分(5分)。

第二十四条 远掉撮合优秀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远掉撮合得分评选远掉撮合优秀做市商奖。

(一)远掉撮合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订单提交积极性(8分)、最优订单比率(15分)、有效双边点差(8分)、交易量占比(25分)、交易集中度(4分)、日均有效授信对手方数量(5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远掉询价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外汇管理局评分(10分),交易中心评分(10分)与市场会员评分(5分)。

第二节 做市商单项奖

第二十五条 最受欢迎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远掉最受欢迎做市商奖项得分按各产品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最受欢迎做市商奖。该奖项根据做市商机构类型分别评奖,各类型名额由交易中心设定(做市商机构类型分为:大型商业银行与政策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与城商行、外资银行及其他,下同)。

第二十六条 即期最受欢迎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客观得分与综合得分评选即期最受欢迎做市商奖。该奖项根据做市商机构类型分别评奖,各类型名额由交易中心设定。

(一)即期最受欢迎做市商奖客观评分共50分,根据最佳即期做市商奖项得分折算。

(二)即期最受欢迎做市商奖综合评分共50分,根据市场会员评分总得分折算。

第二十七条 远掉最受欢迎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客观得分与综合得分评选远掉最受欢迎做市商奖。该奖项根据做市商机构类型分别评奖,各类型名额由交易中心设定。

(一)远掉最受欢迎做市商奖客观评分共50分,根据最佳远掉做市商奖项得分折算。

(二)远掉最受欢迎做市商奖综合评分共50分,根据市场会员评分总得分折算。

第二十八条 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最佳综合做市商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本年度新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该奖项根据做市商机构类型分别评奖,各类型名额由交易中心设定。

第二十九条 即期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即期优秀做市商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即期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本年度新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三十条 远掉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远掉优秀做市商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远掉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本年度新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三十一条 货币掉期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货币掉期优秀做市商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货币掉期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本年度新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三十二条 期权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期权优秀做市商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期权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本年度新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三十三条 最大进步询价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询价优秀做市商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询价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本年度新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三十四条 最大进步撮合做市商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撮合优秀做市商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撮合最大进步做市商奖。本年度新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三十五条 最佳直接交易货币对做市商奖。各直接交易货币对做市商奖评选对象为该直接交易货币对做市商,评分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考核结果评选各最佳直接交易货币对做市商奖。每个直接交易货币对单独评奖。

第三十六条 最佳业务创新做市商奖。根据会员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新产品或新交易模式及其他业务创新等情况评选最佳业务创新做市商奖。

第三十七条 最佳运营安全做市商奖。根据会员自律合规、应急交易、接口平稳性等情况评选最佳运营安全做市商奖。

第三十八条 最佳市场建设做市商奖。根据会员市场研究、走访交流及会议参与情况评选最佳市场建设做市商奖。

第三十九条 最佳一带一路货币做市商奖。根据会员在人民币对一带一路货币交易表现及相关业务参与情况评选最佳一带一路货币做市商奖。一带一路货币包括:新加坡元、卢布、林吉特、新西兰元、南非兰特、沙特里亚尔、阿联酋迪拉姆、波兰兹罗提、匈牙利福林、土耳其里拉、韩元和泰铢,下同。货币范围如有调整将及时对外公布。

第四十条 其它。交易中心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与会员表现情况,评选做市商其它奖项。

第五章 尝试做市机构奖项评选

第一节 尝试做市机构综合奖

第四十一条 最佳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优秀尝试做市机构、远掉优秀尝试做市机构、货币掉期优秀尝试做市机构与期权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四项奖项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最佳尝试做市机构奖。

第四十二条 即期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询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即期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与即期竞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三项奖项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即期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获得该奖项的机构不重复评选该奖项下细分模式奖项。

第四十三条 远掉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远掉优秀询价尝试做市机构与远掉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项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远掉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获得该奖项的机构不重复评选该奖项下细分模式奖项。

第四十四条 货币掉期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货币掉期得分评选货币掉期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

(一)货币掉期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报价积极性(10分)、报价有效性(10分)、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10分)、询价成交率(10分)、交易量市场占比(20分)、交易集中度(5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货币掉期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交易中心评分(15分)与市场会员评分(10分)。

第四十五条 期权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期权得分评选期权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

(一)期权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报价积极性(15分)、报价有效性(5分)、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10分)、询价成交率(10分)、交易量市场占比(20分)、交易集中度(5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期权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交易中心评分(15分)与市场会员评分(10分)。

第四十六条 询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询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远掉询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货币掉期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和期权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项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询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获得该奖项的机构不重复评选该奖项下细分产品奖项。

第四十七条 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和远掉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获得该奖项的机构不重复评选该奖项下细分产品奖项。

第四十八条 即期询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询价得分评选即期询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

(一)即期询价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报价积极性(10分)、报价有效性(10分)、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10分)、询价成交率(10分)、交易量市场占比(20分)、交易集中度(5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即期询价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交易中心评分(15分)与市场会员评分(10分)。

第四十九条 即期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撮合得分评选即期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

(一)即期撮合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订单提交积极性(15分)、交易量占比(35分)、交易集中度(10分)、日均有效授信对手方数量(5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即期询价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交易中心评分(15分)与市场会员评分(10分)。

第五十条 即期竞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竞价得分评选即期竞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

(一)即期竞价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交易量占比(65分)和规范性(10分)。

(二)即期竞价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交易中心评分(15分)与市场会员评分(10分)。

第五十一条 远掉询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远掉询价得分评选远掉询价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

(一)远掉询价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报价积极性(10分)、报价有效性(10分)、收到有效交易请求次数比率(10分)、询价成交率(10分)、交易量市场占比(20分)、交易集中度(5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远掉询价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交易中心评分(15分)与市场会员评分(10分)。

第五十二条 远掉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远掉撮合得分评选远掉撮合优秀尝试做市机构奖。

(一)远掉撮合客观评分共75分。考核指标及分值为:订单提交积极性(15分)、交易量占比(35分)、交易集中度(10分)、日均有效授信对手方数量(5分)和交易规范性(10分)。

(二)远掉撮合综合评分共25分,各项分值为:交易中心评分(15分)与市场会员评分(10分)。

第二节 尝试做市机构单项奖

第五十三条 最受欢迎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最受欢迎即期尝试做市机构奖与最受欢迎远掉尝试做市机构奖奖项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最受欢迎尝试做市机构奖。

第五十四条 最受欢迎即期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客观得分与综合得分评选最受欢迎即期尝试做市机构奖。

(一)最受欢迎即期尝试做市机构奖客观评分共50分,根据最佳即期尝试做市机构奖项得分折算。

(二)最受欢迎即期尝试做市机构奖综合评分共50分,根据各尝试做市机构所得市场会员评分总得分折算。

第五十五条 最受欢迎远掉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客观得分与综合得分评选最受欢迎远掉尝试做市机构奖。

(一)最受欢迎远掉尝试做市机构奖客观评分共50分,根据最佳远掉尝试做市机构奖项得分折算。

(二)最受欢迎远掉尝试做市机构奖综合评分共50分,根据各尝试做市机构所得市场会员评分总得分折算。

第五十六条 最大进步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最佳综合尝试做市机构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最大进步尝试做市机构奖。本年度新获得尝试做市机构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五十七条 最大进步即期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最佳即期尝试做市机构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最大进步即期尝试做市机构奖。本年度新获得尝试做市机构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五十八条 最大进步远掉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最佳远掉尝试做市机构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最大进步远掉尝试做市机构奖。本年度新获得尝试做市机构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五十九条 最大进步货币掉期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最佳货币掉期尝试做市机构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最大进步货币掉期尝试做市机构奖。本年度新获得尝试做市机构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六十条 最大进步期权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最佳期权尝试做市机构奖客观评分排名变动评选最大进步货币掉期尝试做市机构奖。本年度新获得尝试做市机构资格的会员不参与评选。

第六十一条 最佳业务创新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会员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新产品或新交易模式及其他业务创新等情况评选最佳业务创新尝试做市机构奖。

第六十二条 最佳运营安全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会员自律合规、应急交易、接口平稳性等情况评选最佳运营安全尝试做市机构奖。

第六十三条 最佳市场建设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会员市场研究、走访交流及会议参与情况评选最佳市场建设尝试做市机构奖。

第六十四条 最佳一带一路货币尝试做市机构奖。根据会员在一带一路货币交易及相关业务参与情况评选最佳一带一路货币尝试做市机构奖。

第六十五条 其它。交易中心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与会员表现情况,评选尝试做市机构其它奖项。

第六章 普通会员奖项评选

第一节 普通会员单项奖

第六十六条 优秀交易普通会员奖。根据评选对象优秀即期会员奖、优秀远掉会员奖、优秀货币掉期会员奖和优秀期权会员奖四个奖项得分按对应市场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优秀会员奖(若参评对象在某个市场上不是会员,则其对应市场的得分为零)。

第六十七条 优秀即期交易普通会员奖。根据评选对象即期询价Taker方交易与竞价交易得分按各模式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优秀远掉交易普通会员奖。询价考核指标及分值为:询价成交率(20分)、交易集中度(20分),交易量占比(50分)和规范性(10分)。竞价考核指标及分值为:交易量占比(100分)。

第六十八条 优秀远掉交易普通会员奖。根据评选对象远掉询价Taker方交易与撮合交易得分按各模式交易量加权的平均分评选优秀远掉交易普通会员奖。询价考核指标及分值为:询价成交率(20分)、交易集中度(20分),交易量占比(50分)和规范性(10分)。撮合考核指标及分值为:订单积极性(15分)、有效双边点差(5分)、最优订单比率(10分)、交易量占比(40分)、交易集中度(10分)、日均有效授信对手方数量(10分)和规范性(10分)。

第六十九条 优秀货币掉期交易普通会员奖。根据普通会员货币掉期Taker方交易情况评选优秀货币掉期交易普通会员奖。询价考核指标及分值为:交易集中度(20分),交易量占比(70分)和规范性(10分)。

第七十条 优秀期权交易普通会员奖。根据普通会员期权交易情况评选优秀期权普通会员奖。询价考核指标及分值为:交易集中度(20分),交易量占比(70分)和规范性(10分)。

第七十一条 优秀做市普通会员奖。根据评选对象在即期、远掉、货币掉期与期权交易中作为Maker方达成交易的客观评分以各产品市场交易量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分评选。考核指标及分值为:交易量占比(60分)和交易集中度(40分)。

第七十二条 优秀询价/撮合/竞价交易普通会员奖。根据评选对象询价/撮合/竞价得分评选优秀询价/撮合/竞价交易普通会员奖。其中,询价得分为即期询价、远掉询价、货币掉期询价与期权询价得分以各产品市场成交量为权重的加权分,撮合得分为远掉撮合得分,竞价得分为即期竞价得分。

第二节 普通会员单项奖

第七十三条 最大进步普通会员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最佳交易普通会员奖排名变动评选最大进步普通会员奖。入市时间大于等于两年且连续两年总交易量排名均在前30%内的普通会员参加此项评选。该奖项根据机构类型分别评奖,各类型名额由交易中心设定,获得该奖项的机构不重复评选该奖项下细分产品或细分模式奖项。

第七十四条 即期/远掉/货币掉期/期权最大进步普通会员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最佳即期/远掉/货币掉期/期权交易普通会员奖的排名变动评选即期/远掉/货币掉期/期权最大进步普通会员奖。入市时间大于等于两年且连续两年总交易量排名均在前30%内的普通会员参加此项评选。

第七十五条 询价/撮合/竞价最大进步普通会员奖。根据评选对象上一年度与本年度在最佳询价/撮合/竞价交易普通会员奖的排名变动评选询价/撮合/竞价最大进步普通会员奖。入市时间大于等于两年且连续两年总交易量排名均在前30%内的会员参加此项评选。

第七十六条 最佳非美货币对普通会员奖。根据评选对象在即期/远掉/货币掉期/期权非美人民币外汇货币对的交易表现综合评选最佳非美货币对普通会员奖。获奖机构不重复评选最佳一带一路货币交易普通会员奖。

第七十七条 最佳业务创新普通会员奖。根据会员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新产品或新交易模式及其他业务创新等情况评选最佳业务创新普通会员奖。

第七十八条 最佳运营安全普通会员奖。根据会员自律合规、应急交易、接口平稳性等情况评选最佳运营安全普通会员奖。

第七十九条 最佳市场建设普通会员奖。根据会员市场研究、走访交流及会议参与情况评选最佳市场建设普通会员奖。

第八十条 最佳一带一路货币交易普通会员奖。根据会员在一带一路货币对交易及相关业务参与情况评选最佳一带一路货币普通会员奖。

第八十一条 对外开放贡献奖。根据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的交易情况对境内机构评选对外开放贡献奖。

第八十二条 最佳境外会员奖。根据境外机构交易表现及相关业务参与情况评选最佳境外会员奖。

第八十三条 最佳非银机构会员奖。根据非银机构会员交易表现及相关业务参与情况评选最佳非银机构会员奖。

第八十四条 其它。交易中心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与会员表现情况,评选普通会员其它奖项。

第七章 技术类、中台、交易后及数据信息服务奖项

第八十五条 科技应用奖。科技应用奖范围是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成员,包括卓越科技应用奖和优秀科技应用奖。卓越奖项授予评估分值最高的一家机构;优秀奖项授予评估分值居前机构。科技应用奖的评估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安全规范性,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处置评估、生产安全评估、生产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评估和合规性。

(二)接口应用,包括接口应用数量和种类、试用新推出接口情况、接口使用频率和使用接口达成交易量。

(三)贡献度,包括参加银行间技术研讨会议情况、提出合理技术建议情况和灾备演练配合度。

第八十六条 科技创新奖。科技创新评奖范围是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成员,包括卓越科技创新奖和优秀技术创新奖。卓越科技创新奖项授予评估分值最高的一家机构;优秀科技创新奖项授予分值居前机构。 科技创新奖的评估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金融科技创新实践,包括金融科技创新类项目在创新性、应用性、经济与社会效益、银行间市场领域匹配度及示范意义等。

(二)金融科技创新研究,包括金融科技类研究成果、专利技术、机制创新、对外赋能及人才培养等。

(三)参与金融科技创新活动,包括参与银行间市场相关金融科技研讨、会议、赛事等活动。

第八十七条 最佳中台服务支持奖。根据评选对象中台业务效率、风控制度、市场参与度及对交易中心中台数据服务的支持贡献情况等综合评选最佳中台服务支持奖。

第八十八条 最佳交易后服务支持奖。根据评选对象交易后的业务效率、业务准确性、风险控制和市场参与情况等综合评选最佳交易后服务支持奖。

第八十九条 最佳数据信息服务支持奖。根据评选对象关于交易中心数据信息服务的支持度、活动参与度、产品贡献度等方面综合评选年度最佳数据信息服务支持奖。

第八章 个人奖项评选

第九十条 优秀交易主管奖。交易中心根据市场交易情况指定提名优秀交易主管的会员范围。会员所提名的交易主管是指分管具体业务的交易台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外汇交易主管、外汇交易处处长等。各会员仅有一次提名机会,只能提名本会员人员,最多可提名1人。优秀交易主管候选人应符合在所属机构完成整个评选期内的交易管理工作等条件。交易中心根据会员综合评分情况评选优秀交易主管。综合评分内容及分值为:人民银行评分(20分)、外汇管理局评分(20分)、交易中心评分(20分)与市场会员评分(40分)。

第九十一条 优秀交易员奖。交易中心根据会员交易情况及市场会员评分情况设定可提名优秀交易员的会员范围,其中会员交易情况包括会员市场交易量、交易笔数及交易结构等。会员所提名的交易员应已获得交易中心颁发的有效交易员证书,在所属机构完成整个评选期内的交易且无不良交易行为记录等条件。各会员仅有一次提名机会,只能提名本会员人员,可提名3人,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与会员做市身份调整机构提名名额。交易中心根据会员提名及交易员的客观交易指标情况评选年度优秀交易员奖。交易员客观交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量、交易笔数与交易规范性等。

第九十二条 优秀交易技术主管。“优秀交易技术主管”授予“科技应用奖”和“科技创新奖”获奖机构的技术主管。

第九十三条 优秀交易技术人才。“优秀交易技术人才”授予“科技应用奖”和“科技创新奖”获奖机构的技术专家。

第九十四条 优秀交易后主管奖。根据交易后主管年度内对交易后业务规模、直通化处理程度、创新业务参与程度的贡献情况评选交易后主管奖。

第九十五条 优秀交易后业务人员奖。根据交易后业务人员年度内对交易后业务规模、直通化处理程度、创新业务参与程度的贡献情况评选优秀交易后业务人员奖。

第九章 考核及评优结果发布

第九十六条 交易中心根据客观考核指标对会员进行月报考核,其中做市商及尝试做市机构的月度考核结果由交易中心通过邮件或外汇交易系统等渠道向会员发布。发布内容及发送对象范围由交易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考核结果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十七条 年度评优结果由交易中心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货币市场》杂志、外汇交易系统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本细则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实施细则》(中汇交发〔2018〕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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