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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亚运会期间保密工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9-1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0年04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0〕18号

施行日期1990年04月1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一九九〇年亚运会是我国首次举办的国际性重大体育活动,其间入境人员多,活动范围大,保密任务十分繁重。为做好亚运会期间的保密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特作如下通知:

一、 亚运会期间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立足防范,内紧外松,既保证亚运会的顺利举行,又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 亚运会期间的保密工作,由国家保密局统一负责。担负组织亚运会任务的北京市、国家体委、秦皇岛市的保密工作部门,要把亚运会期间的保密工作作为重点,统一组织落实保密防范措施。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国家保密局报告。

三、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亚运会前,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要对干部、群众普遍进行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教育要与爱国主义教育,与反渗透、反颠覆、反“和平演变”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结合起来。北京市、国家体委、秦皇岛市要按照各自的管理范围负责抓好对亚运会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保密教育。

四、 各有关地区、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保密法规,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对秘密文件和复制、传输、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设备加强管理,加强对要害部位的保密防范措施。要禁止通过无保密保障的通信设备谈论和传递国家秘密。北京市、秦皇岛市的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印刷、复印行业的保密管理。

五、 要严肃保密法纪,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亚运会前和亚运会期间,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要加强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保密法纪,消除泄密隐患。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查处和采取补救措施。发生严重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国家保密局报告,由国家保密局组织查处。

亚运会前和亚运会期间,国家保密局要对一些重要单位和重要部位组织保密检查。

有关部门发现的空中信号泄密情况要及时向国家保密局通报。

六、 亚运会期间,各单位不要在北京市和秦皇岛市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大型会议。

七、 北京市、秦皇岛市要重点做好参加亚运会的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做到友好大方,该主动宣传的应大胆宣传,该保密的要严格保密,该限制的要坚决限制。其它有接待参加亚运会的境外人员参观、访问、游览任务的地区,保密工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保密措施,做好有关工作。

八、 各级保密、外事、公安、安全、邮电、海关、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互通情况,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亚运会期间的保密工作,为亚运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〇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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