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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国务院关于设立郑州海关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9-0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5年01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5〕1号

施行日期1985年01月0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八日《关于设立郑州海关的请示》收悉。同意设立郑州海关(厅局级),人员编制一百二十人,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逐步配备。海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的基建投资及开办费用由你省负担。设关后的交通工具、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郑州海关的筹建工作,请直接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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