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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国务院关于设立太原海关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9-0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5年09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5〕143号

施行日期1985年09月1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七日《关于在山西省设立海关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太原海关(处级),隶属北京海关,由海关总署责成北京海关筹建,人员编制五十人。

二、 太原海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的建设投资及开办费用由你省承担。设关后所需检查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海关总署配备。

三、 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有关部门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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