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86年)国务院关于设立漳州海关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8-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6年09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6〕121号

施行日期1986年09月1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八月七日《关于设立漳州海关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漳州海关(处级机构),隶属厦门海关。

二、 漳州海关人员编制六十人,由海关总署调剂解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及开办费由你省漳州市负责解决;交通工具、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三日


上一篇:(1985年)国务院关于开放石臼港的批复

下一篇:(2023年)关于《关于延长授权国务...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