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三峡博物馆冠以“中国”字样问题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8-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0年09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0〕70号

施行日期2000年09月2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文物局:

你们《关于在重庆建立中国三峡博物馆的请示》(渝府文〔2000〕6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拟建设的三峡博物馆名称可定为“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上一篇:(2003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辽宁...

下一篇:(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