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16年)关于第十届国家督学、特约国家督学拟聘人选的公示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7-0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6年09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6年09月2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根据 《教育督导条例》、《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地方推荐、教育部审定,拟聘244名同志作为第十届国家督学、特约国家督学。

现将拟聘第十届国家督学、特约国家督学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6日至10月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10-66097085、010-66097305

邮箱: ddbdxc@moe.edu.cn


上一篇:(1988年)关于废止第二批涉外法规的通知

下一篇:(1988年)关于地方实行财政包干办...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