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07年)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方案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7-0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7年07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土调查办发〔2007〕5号

施行日期2007年07月1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现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培训实施方案,并于7月31日前将省级培训实施方案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备案。

附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方案》(略)


上一篇:(2007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下一篇:(2006年)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