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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泗洪、盱眙、萧县、砀山等四县变更管辖给安徽、江苏两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6-2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4年12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4年12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

同意将现属安徽省的泗洪、盱眙两县划归江苏省管辖,并将现属江苏省的萧县、砀山两县划归安徽省管辖。希将调整日期径报内务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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