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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国务院关于现役革命军人在征收农业税时如何计算农业人口的规定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6-2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5年05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5年05月3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955年5月31日)

关于现役军人和烈士家属在征收农业税时如何计算农业人口问题,兹规定:

(一) 从1955年起已改为薪金制待遇的现役军官及职工,一律不作农业人口计算,并取消代耕;

(二) 现役的军士和兵(不论是义务兵还是志愿兵)一律仍作农业人口计算;

(三) 家居农村的革命烈士家属,计算农业税时,仍得将烈士名额算入本户农业人口数内以示优待。

希转知所属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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