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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澜沧县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6-1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5年01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5年01月1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八日(54)府民密字第四六〇号报告及附图均悉。同意撤销思茅专区澜沧县的建制,将其原辖的西盟山区暂时委托澜沧拉祜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并帮助其创造条件,建立民族自治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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