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83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和清理在建项目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6-0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3年11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3年11月0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和清理在建项目情况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清理在建项目的紧急通知下达后,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同志亲自抓这项工作,几个月来,多数地区和部门在压缩基建规模、清理在建项目的工作中是有成效的。但是,必须看到,清理工作的进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地区和部门抓得不够紧,基建规模控制不严,停缓建项目明下暗上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要求各级领导同志继续抓好这项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把今年的基本建设规模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计划之内。


上一篇:(1992年)国务院生产办、交通部、...

下一篇:(1980年)国务院关于将对外贸易仲...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