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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鼠疫地区灭鼠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5-1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79年12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79年12月2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现将卫生部《关于鼠疫地区灭鼠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关于鼠疫地区灭鼠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

消灭鼠疫是党和国家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解放后,在党中央、毛主席、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依靠群众和集体力量,贯彻以灭鼠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我国迅速地控制了人间鼠疫.东北、华北大部分地区、西北部分地区控制了鼠间鼠疫.但是,要在本世纪末,实现在一切可能的地方根除鼠疫疫源,还必须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当前,在灭鼠工作中存在若干政策性问题,需要明确和解决.否则,对灭鼠拔源工作不利.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灭鼠不仅是预防和消灭鼠疫的根本措施,而且可以减少对粮食、草原、林木的损害.各地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有关部门的灭鼠力量和经费统筹规划,统一指挥,统一使用,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

二、 在灭鼠工作中,一九六三年中共中央批转的第三次鼠防工作会议报告中提出的“个人义务、集体承担、国家补助”三结合的原则(即群众结合生产生活灭鼠做为个人义务;村屯周围三、五里以内灭鼠由生产队集体承担,评工记分,付给报酬;村屯周围三、五里以外灭鼠由公社或生产大队组织人力,国家给予补助),今后仍应继续贯彻执行.至于个人义务、集体承担、国家补助三者范围的划定和具体办法,各地卫生部门可从实际情况出发,另行制订.

三、 依靠群众和集体力量灭鼠是符合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的.生产队灭鼠用工不属于平调.因此,不存在国家给予退赔的问题.至于过去在灭鼠过程中,有的地方由于定的指标较高,占用生产队劳力较多的问题,主要是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纠正.

四、 在鼠疫疫源地区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都要积极完成当地政府给予的灭鼠任务,以保护人民的健康,保证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对于灭鼠范围的划定,由当地卫生部门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

五、 旱獭、黄鼠是北方鼠疫主要保菌动物,也是经济资源动物.獭肉可食,油可做工业原料,旱獭、黄鼠皮经过加工出口可换取外汇.各地要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积极捕猎,大搞经挤利用,这样既消除了鼠害,又可增加群众和集体的收入,支援国家建设.为了做好对旱獭等鼠类的综合利用工作,建议恢复全国旱獭狩猎生产联合办公室,办公室由林业部负责,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人员兼任.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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