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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建设部关于批准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专项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5-1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建设部

发文日期2000年08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建设〔2000〕170号

施行日期2000年08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

我部按专项工程设计资质管理的统一部署,于2000年7月组织进行了环境工程、消防设施、海洋工程、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专项资质的申报、审查工作。经研究批准: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等343家单位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资质;

浙江省轻纺建筑设计院等15家单位环境工程甲级专项设计资质;

北京城建长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0家单位建筑装饰专项设计资质;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等4家单位海洋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等44家单位消防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北京国建久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咨询资质。

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2000年8月20日至9月10日到我部勘察设计司统一领取资质证书(专项升级和增项的单位须向发证部门上交旧证书后方可领取新证书)。

附件一: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资质汇总表(略)

附件二:环境工程甲级专项设计资质汇总表(略)

附件三:建筑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汇总表(略)

附件四:海洋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汇总表(略)

附件五:消防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汇总表(略)

附件六:咨询资质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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