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在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单位进行前列腺素E1乳膏临床研究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4-2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1999年12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药管注〔1999〕375号
施行日期1999年12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粤卫药标[1999]483号收悉。
尼克美制药(中山)有限公司申报的前列腺素E1乳膏已获准临床试验,经研究,同意该品的临床试验在以下临床药理基地进行: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医科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其中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临床研究负责单位。
此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司
199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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