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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4-2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1年09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91〕48号

施行日期1991年09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这一文件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基本经验,提出了今后五至十年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应当采取的重大措施,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国务院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九十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的精神,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奋斗目标做出重大贡献。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

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的重大任务,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事业一个重要方面军。不仅是基础性研究与高技术研究的一支主力,也是科技攻关、引进项目消化吸收、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高技术产业开拓中的重要力量。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科技工作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一个重要手段,是高等教育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师资水平的提高,学科内容的更新,交叉、新兴学科的形成,都有赖于科技工作的开展。学生参加科技活动是引导他们了解国情、联系实际、参加社会实践的重要途径,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助于进行德育教育。高水平的科研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不能解决立足国内培养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要十分重视高等学校的科技力量,认真作好部署,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把它作为一项基本任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因校因地制宜地逐步开展,以不断提高培养人才质量和促进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

二、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方针

高等学校科技工作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战略方针。要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把高等学校大多数科技力量有效地组织到为国民经济服务的主战场,同时保持精干力量稳定持续地进行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要实行教育、科技、生产三结合,加强与产业部门和研究单位的合作联系;要坚持改革开放,重视国内外的科技交流;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型安排科技工作,既要重视开拓性创造,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又要重视推广应用;要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这些都是长期以来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应当继续坚持的工作方针。

三、 根据国家需要和高等学校实际,确定今后十年科学技术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发展目标

高等学校开展科技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科技水平与高等教育质量。今后十年,要加强联合,发挥优势,深化改革,增加投入,提高水平,加速成果转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确定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任务与目标。总的设想,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体现高等学校特色和优势,结构合理的科技工作总体布局,并建立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解决一批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及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大力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明显效益,并为长远发展作好储备;为国家培养输送一大批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的科技人才,造就一批年富力强的学科带头人;办好一批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好一批先进教学科研基地,使博士生培养立足国内,一些科技领域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各高教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都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好今后五至十年的科技工作规划,明确各自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不同教育层次、不同条件的学校在科技工作安排上应各有侧重,逐步形成特色。重点学科比较集中、研究生培养任务重、教学科研基础好的高等学校,要切实办成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学研究中心,成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力,在提高我国科技水平与高等教育质量中起带头作用。一般本科院校也要积极开展科技工作,主要为地区经济建设和各行各业发展服务,争取在某些学科领域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成为先进的教学科研基地。高等专科学校与新建本科院校主要进行科技推广服务工作,根据需要与条件可能,也应积极开展应用开发工作。科技力量能组织到重点攻关、高技术和基础研究项目中的是少数,大多数要投入经济建设急需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新建的学校要首先把教学搞好,科技工作不能要求过急,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渐创造条件,稳步发展。

四、 广泛动员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力量,积极投入为国民经济服务的主战场

要进一步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面向生产应用第一线进行研究开发,为经济发展奉献力量。

各高等学校都要为振兴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积极承担地区经济发展中急待解决的科技任务。各地高教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高等学校为各行各业发展服务。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教育兴农的指示,不仅农业院校,所有高等学校都要根据各自特点,为振兴农业做出贡献。要把“燎原计划”、“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结合起来,促使农村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形成持续发展能力。在普遍开展为农业服务的同时,还要有选择地兴办一批试验县和乡,争取在全国形成一批向农村辐射科学技术的群网。

各级教育、科技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高等学校优势力量组织起来,联合生产应用部门与科研单位,齐心协力抓好一批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综合性、前沿性的重大科技问题,以使我国某些产业的生产技术上一个台阶,产品质量上一个档次,并配合“火炬计划”办好一批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

科技攻关是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重大科技计划,高等学校要积极参与,做出较大贡献。

五、 组织精干队伍,稳定持续进行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

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中的主力军作用。由于这类科研需要高水平人才稳定持续地进行,根据我国实际,在工作部署上宜相对集中,一般应以博士学科点为基本力量,形成一支精干的、布局和结构比较合理的科研队伍。

在计划安排上,要点面结合,分层次进行。抓好一批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的重点基地与重点项目,在经费和其他条件上优先保证,强化支持,使其能稳定持续地开展工作,以期取得突破或重大发展。同时对其他确有新思想、新苗头的研究工作也要重视并给予一定支持。

“八六三”计划是跟踪世界高技术前沿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它与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关系十分密切。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积极争取承担任务,并注意及时将研究成果向生产应用转移。

六、 大力加强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近几年来,高等学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虽有明显进步,但仍是薄弱环节。要从政策上予以推动,职称晋升应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在力量部署和运行机制上要进行适当调整,并积极开拓资金渠道和转移途径。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应予大力支持,逐步形成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应用的良好环境与政策制度。

要继续办好杭嘉湖绍科技开发试验区。同时再选择不同类型地区,与地方政府合作,联合创办多种形式科技开发试验区。还要在条件适合的地区,科研实力雄厚的高等学校周围,与地方政府联办几个科技园区。这些开发区和园区,都要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应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目的,同时也为学生参加科技活动和生产实践开辟新的场所。

创办高科技校产,既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又是一项重要改革。有条件的学校要扬长分流,组织部分人员,积极而又有选择地自行创办或与国内外企业联办科技企业,并根据其特点,实行与教学、科研不同的管理体制。有关政府部门要给予鼓励与支持。校办科技产业要有雄厚的研究开发力量作后盾,长期坚持不懈地逐步发展,努力创新,能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保持高水平、高效益;必须与办学方向符合,尽可能为教学科研服务,发挥实践基地作用。

高等学校的重要科技成果,要积极争取纳入各级政府的成果推广计划。国家教委要在银行及其它有关部门支持下,利用贷款和筹集到的贴息资金及风险投资,有计划地抓好一批成果推广应用项目,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促使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用新技术改造一批传统产业。

七、 统筹规划布局,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教学科研和教师进修基地

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的建设重点学科的要求,国家教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规划、部署五百个左右重点学科点的建设,在“八五”期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其它渠道资金,给予程度不同的支持,各学科点都要认真规划,落实任务,搞好队伍建设,争取多方支持改善工作条件。这些学科点要努力成为本领域培养高层次人才和科学研究的“国家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在共同扶植全国统一布局的重点外,还可根据需要与可能,有计划地建设自己的重点学科。

在基础性研究方面,要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开放实验室。“八五”末期,建成一百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十个左右部门或地区重点实验室。这些实验室都要面向社会开放,实行开放、流动、联合,引入竞争机制。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它们办成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影响的教学科研基地和学术中心。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部门需要的新型技术人才培养的要求和提高解决经济建设中重大综合性科技问题的能力,要在高等学校择优选点,逐步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这类中心要办成多学科结合、育人与科研并举、同产业界密切合作与联系的,以开展工程基础研究和综合性关键技术开发与试验为重点的,具有较强自我发展能力的新型基地。它应面向行业,源源不断向社会扩散与辐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输送与培训新型技术人才。国家教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今后五至十年的发展规划,并通力合作,分期分批实施。

八、 重视科技队伍建设,抓紧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科带头人

高等学校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一支可以信赖和依靠的力量。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尽力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重视和关心他们的成长,鼓励他们与实践结合,与工农结合,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目前,相当部分学科点面临人才新老交替和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尽快造就一批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学术造诣深、学风好且善于团结人的新一代学科带头人已是当务之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作为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为年轻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争取本世纪内,造就数百名国内外有影响的年轻学科带头人。同时还要尽快改善学科队伍结构,充分重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

现在,各地都有一些教学科研集体,工作开展得好,思想政治工作强,中青年成长也快,富有凝聚力和活力。要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

九、 争取多种渠道支持,增加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投入

要逐步改变高等学校科技力量与承担任务不相称、任务与经费不相称的局面。在发展与改革中,促进体制趋向合理,使高等学校的科技工作更多地纳入国家、行业、地区等各个层次科技计划。“八五”期间承担的任务与得到的经费要比“七五”计划有较多增长。

较大幅度增加对高等学校基础性研究的投入。拨专款资助重点开放实验室,以维持正常运转与开放。逐年增加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争取“八五”后期有较大增长,要适当增加自选课题经费,用于资助有新思想、新苗头而尚未得到基金资助的课题。特别是基础性研究实力雄厚的少数重点大学,应给予较优厚的事业费支持。

十、 加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

各级高教和科技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规划,做好协调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联合研究开发;为学校科技工作疏通渠道,提供服务;组织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促进横向联系;总结交流经验,制定规章制度,改进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主管部门,除直接管理本系统高等学校外,还应把组织其他高等学校为本行业、本地区发展经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高等学校科技管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各校及主管部门要保证科技管理所必须的力量,抓好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并妥善解决他们的职称和待遇问题。

科技统计工作是对科技活动力量认识的主要手段,是制定政策、编制规划与计划、提高管理水平的基础和前提条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都必须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安排相对稳定的专人负责,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使科学管理和决策建立在坚实的统计基础上。

以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基本宗旨的技术推广、成果转让、科技咨询、设计与试制、中间试验等科技开发服务工作,是高校研究与发展工作的延伸,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要着力加强的一部分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应由学校科技(研)处统一归口管理。对于设立校办产业管理处的学校,在科技产业管理方面,要与科技(研)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协调工作。

要完善奖励制度。对在各类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都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待遇。目前对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成果推广应用和科技管理的人员,还缺乏应有的鼓励措施,要认真研究,建立合理的制度。

原有体制遗留的不合理现象要在发展与改革中逐步解决,形成合理布局和平等竞争的环境,完善投资政策和分配制度。

高等学校应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同全国人民一道,沿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要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振奋精神,励志图强,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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