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由国家经贸委联系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4-2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3年05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93〕31号
施行日期1993年05月0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经贸委:
根据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决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由你委联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