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8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88年07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88〕43号

施行日期1988年07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大军区、省军区,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

为了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补充、调整部分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员。现将补充、调整后的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邹家华 国务委员

副 主 任:杨泰芳 邮电部部长

徐惠滋 副总参谋长

王书明 国务院副秘书长

徐崇华 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

秘 书 长:朱高峰 邮电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李云生 总参通信部副部长

委 员:叶 青 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陶驷驹 公安部副部长

丁人林 国家安全部副部长

刘仲藜 财政部副部长

张志坚 人事部副部长

陆佑楣 能源部副部长

罗云光 铁道部副部长

林祖乙 交通部副部长

张学东 机械电子工业部副部长

刘 江 农业部副部长

丁孝浓 物资部副部长

徐寅生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

张序三 海军副司令员

刘志田 空军副司令员

赵起增 国防科工委副参谋长

隗福临 总参作战部部长

卫崇保 总参三部副部长

张有才 总参四部副部长

鲁绍曾 国家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阎志祥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

今后,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委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备案。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仍由邮电部代管。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八年七月十一日


上一篇:(1965年)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

下一篇:(198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