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和晋升卓枫等4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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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97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7〕68号
施行日期1997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公安部边防局政治委员卓枫武警少将警衔;公安部警卫局副政治委员赵文听、武警部队学院副院长王国安、武警交通指挥部副政治委员虞国伟由武警大校警衔晋升为武警少将警衔。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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