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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国务院关于将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划转农业部管理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1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3年11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3〕157号

施行日期1993年11月1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计委、农业部:

你们《关于将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全资划转农业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由国家计委划转农业部管理,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 关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划转农业部后的具体管理体制问题,请农业部商国家计委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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