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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对非洲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1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7年09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7〕31号

施行日期1997年09月0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发展与非洲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国务院决定成立对非洲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及我国企业对非洲国家的经济贸易与技术合作、承包工程与劳务、资源开发等活动进行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岚清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何椿霖 国务院副秘书长

吴 仪 外经贸部部长

叶 青 国家计委副主任

俞晓松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谢旭人 财政部副部长

成 员:刘山在 外经贸部副部长

杨文生 外经贸部部长助理

吉佩定 外交部部长助理

姚明伟 机械部副部长

张今强 电子部副部长

毕 群 冶金部副部长

孙永福 铁道部副部长

张延喜 农业部副部长

李育才 林业部副部长

肖 钢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

刘文杰 海关总署副署长

潘蓓蕾 轻工总会副会长

任传俊 纺织总会副会长

佟志广 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

高德柱 中国银行副行长

吴耀文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常 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总经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外经贸部,办公室主任由刘山在兼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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