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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公司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1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8年03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88〕7号

施行日期1988年03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中国科学院:

你院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关于成立“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国务院同意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共同组建“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公司”,具体手续请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商议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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