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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0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3年04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3〕23号

施行日期2003年04月2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址(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吴仪(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高强(卫生部常务副部长)

汪光焘(建设部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解振华(环保总局局长)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谦(总后勤部副部长)

委员:樊士晋(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白景富(公安部副部长)

肖捷(财政部副部长)

王东进(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彭开宙(铁道部副部长)

翁孟勇(交通部副部长)

翟浩辉(水利部副部长)

陈健(商务部部长助理)

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杨树德(工商总局副局长)

高宏峰(民航总局副局长)

张海涛(广电总局副局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张文周(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何光暐(旅游局局长)

吕世光(国管局副局长)

何东君(新华社副社长)

梁衡(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

白书忠(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

刘世民(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董力(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崔波(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沈淑济(全国妇联副主席)

张茅(北京市副市长)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卫生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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