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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何元兴等五人武警上校警衔命令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91年01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1〕2号

施行日期1991年01月1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下列人员武警上校警衔:

公安部边防局一处副师职参谋何元兴、张孝

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翟德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边防局副局长李少乾、常峰

国务院总理  李 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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