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市人民政府设立驻京机构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7年06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87〕33号
施行日期1987年06月0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你厅一九八七年五月十四日《关于设立宁波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宁波市人民政府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内设立一个办事机构,编制不超过七人。其具体事宜,可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定。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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