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92年)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13年07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13〕80号 施行日期2013年07月1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2-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2年05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92〕38号

施行日期1992年05月1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北京同仁堂与香港嘉理道投资有限公司在港合资开办同仁堂御膳有限公司的请示》(京政文字〔1992〕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北京市药材公司同仁堂制药二厂与香港嘉理道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合资开办“同仁堂御膳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派人员编制等具体事项,请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核定。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六日


上一篇:(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

下一篇:(1957年)国务院关于粮食统购统销...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