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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2-2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6年11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6〕101号

施行日期1996年11月2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1996]10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的请示》(闽政(1996)文73号)收悉。同意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以原同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同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大同镇。

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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