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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海南省进口生产资料问题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2-1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9年05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89〕41号

施行日期1989年05月1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三日《关于进口生产资料问题的请示》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了扶持海南发展农业生产, 国务院同意对你省进口的供省内市场销售的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种籽四种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产品税。其它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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