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请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2-1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8〕95号
施行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京政文字〔1988〕56号文收悉。
同意你市在顺义县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系。
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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