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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请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2-1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8〕95号

施行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京政文字〔1988〕56号文收悉。

同意你市在顺义县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系。

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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