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2-0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3年06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3〕55号

施行日期2003年06月0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办发[2003]55号 二00三年六月七日)

根据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回良玉(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李学举(民政部部长)

汪 洋(国务院副秘书长)

郑斯林(劳动保障部部长)

王东明(中组部副部长)

委 员: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贾 祥(中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臧献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

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保庆(教育部副部长)

郝文明(国家民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李宝库(民政部副部长、中国老龄协会会长)

段正坤(司法部副部长)

肖 捷(财政部副部长)

戴光前(人事部副部长)

郑一军(建设部副部长)

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长)

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赵炳礼(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赵 实(广电总局副局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张发强(体育总局副局长)

顾朝曦(旅游局副局长)

唐天标(总政治部副主任)

倪豪梅(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沈淑济(全国妇联副主席)

赵 勇(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没在民政部,李学举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委托中国老龄协会承担。


上一篇:(1999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

下一篇:(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福...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