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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庆阳地区设立地级庆阳市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2年06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2〕55号

施行日期2002年06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2]55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庆阳地区设立地级庆阳市的请示》(甘政发[2002]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庆阳地区和县级西峰市,设立地级庆阳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西峰区长庆北路。

二、 庆阳市设立西峰区,以原县级西峰市的行政区域为西峰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九龙南路。

三、 庆阳县更名为庆城县。

国务院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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