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杨春明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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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98年08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8〕67号
施行日期1998年08月1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武警交通指挥部司令部政治协理员杨春明武警大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鎔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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