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2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1年01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1〕1号
施行日期2001年01月0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1〕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机关的请示》(苏政电发〔2000〕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00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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