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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2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1年01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1〕1号

施行日期2001年01月0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1〕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机关的请示》(苏政电发〔2000〕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00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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