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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周大兵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2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97年07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7〕61号

施行日期1997年07月0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武警水电指挥部副主任周大兵武警大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七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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