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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国务院关于我国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2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9年07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9年07月1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局、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我国加入一九八五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关于《公约》中文本译文存有错误订正问题,应当及时依照其程序予以解决。

加入《公约》的通知手续由外交部办理。加入《公约》后,执行《公约》的日常事宜由国家环保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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