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85年)国务院关于增加南京海关人员编制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1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5年03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5〕42号

施行日期1985年03月2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八日《关于要求增加南京海关人员编制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南京海关增加一百二十名编制(其中南京海关五十名,张家港分关三十名,南通分关四十名)。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日


上一篇:(1988年)国务院关于成立中国农村...

下一篇:(1996年)国务院同意湖北省将阳新...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