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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国务院关于湖北省撤销枝江县设立枝江市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1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6年07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民行批〔1996〕51号

施行日期1996年07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民行批[1996]5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枝江县设立枝江市的请示》(鄂政发(1994)41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枝江县,设立枝江市(县级),以原枝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枝江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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