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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二连浩特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1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6年11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6〕122号

施行日期2006年11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6〕12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二连浩特口岸开展口岸签证业务的请示》(内政发〔2006〕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二连浩特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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