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01年)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1年01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1〕2号

施行日期2001年01月0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1〕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的请示》(沪府〔2000〕36号)收悉。同意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以原奉贤县的行政区域为奉贤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南桥镇。

奉贤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一年一月九日

上一篇:(1974年)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关于清...

下一篇:(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