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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修正文书》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2-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8年03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8〕24号

施行日期1998年03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1998]24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接受1997年6月19日在日内瓦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修正文书》。接受书由外交部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国务院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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