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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国务院关于健全我国货币制度的决定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2-1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2年05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92年05月0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992年5月8日)

为了便于市场流通,健全我国的货币制度,现命令:

一、 由中国人民银行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发行一元、五角、一角三种金属人民币。

二、 三种金属人民币与现在市场上流通的同面额的纸币价值相等,同时在市场上混合流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其中任何一种人民币。

三、 严禁伪造或熔化金属人民币,违者依法论处。

四、 三种金属人民币的规格、图案、特征,由中国人民银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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