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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绥芬河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2-0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3年05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3〕56号

施行日期2003年05月1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绥芬河口岸设立外国人口岸签证办公室的请示》(黑政发[2002]60号)及《关于在绥芬河口岸设立外国人口岸签证办公室补充情况的报告》(黑政办发[2002]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00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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