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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司法部关于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认证收费问题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93年05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93]司公函049号

施行日期1993年05月1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认证收费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

近来,各国驻华使馆对发往国外使用的我国公证书认证费标准做了调整。现将中国旅行社总社签证代办处提供的《办理公证书认证收费一览表》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所属各办理涉外公证的公证处。

另,由于各国驻华使馆对公证书认证费标准经常做出更动,经与中国旅行社总社签证代办处协商,今后各公证处可直接与该处电话联系,询问有关问题。

附:办理公证书认证收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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