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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司法部公证律师司重申严格涉外公证手续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80年01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80]司公字第6号

施行日期1980年01月1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1980年1月14日 [80]司公字第6号)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

据我一些驻外使馆来函反映,最近他们发现国内有些侨眷直接给在国外的亲属邮寄证明信件,如毕业证书、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出证单位是派出所、中学及生产大队革委会。驻在国对这些证件均拒绝受理。

关于出具涉外证明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外交部曾于一九七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联合发了一个通知,重申出具涉外证明统一由法院(或公证处)办理。其他有关机关、单位,只能向法院(或公证处)提供情况,不得出具证明。

现重申上述通知精神仍继续有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出具涉外证明统一由法院或公证处办理的通知(略)

附件二: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外交部关于严格涉外公证手续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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